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- 酒店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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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更多评论会员****:好评
房间舒适干净,也都能感觉到比较热,还好有空调,房间的洗浴挺给力的一直有热水呀
steforever:好评
老板挺热情的 但是有点热情过度了吧 国庆这几天每天晚上都有大半夜来找房间的 客人很吵 房间隔音很差 老板不仅没有制止客人安静一点以免打扰其他客人 反倒跟着一起吵吵 天哪 丽江这几天没睡过一个好觉 卫生间里的喷头还要自己用手举着 洗澡都不方便 要说优点就只是离客运站很近 其他没有了 无奈。。。
会员7662:好评
还不错,出行方便